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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胡潆月转学(转入)申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9 阅读量:

据学生本人申请,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信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校行字〔2022〕2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校拟同意胡潆月转学,现将学生信息公示如下:

胡潆月,女,2006年4月生,生源省:河南省。现就读于天津仁爱学院英语专业,无法适应天津气候和饮食习惯,严重水土不服,该生申请转入信阳学院翻译。

公示期: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就业处反映。

联系人:贺老师,办公电话:3011819。


信阳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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