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分几次、何时填报?
今年普通高考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填报提前批本专科、艺术与体育类本专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为6月30日—7月2日(专升本不签)。第二次在6月30日8:00—7月4日18:00,填报本科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为7月6日—7月7日(对口生不签)。第三次在7月6日8:00—7月10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为7月12日—7月13日。
征集志愿填报:录取时对各批按当批投档规则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此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一律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准,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应重新填报志愿。
征集志愿时间安排(根据录取过程的实际情况,具体时间会有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省招办发布的信息):
提前批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13日8:00—18:00;
本科一批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21日8:00—18:00;
本科二批(包括体育类专科专业):7月30日8:00—18:00;
本科三批:8月6日8:00—18:00;
高职高专批:8月15日8:00—18:00;
艺术本科A段:7月15日8:00—18:00;
艺术本科B段:7月21日8:00—18:00;
艺术高职高专:7月30日8:00—18:00;
专升本:7月13日8:00—18:00;
对口生本科专业:7月21日8:00—18:00;
对口生专科专业:8月6日8:00—18:00。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普通类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还要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征集志愿除外),即由县(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录取为由退档;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信息,将不作为投档依据;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取消被改动志愿考生的录取资格。对口招生、专升本志愿及其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请考生依据省招办公布的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含录取期间公布的学校征集计划),认真阅读有关招生章程,按规定和要求选择高校和专业。志愿由考生本人填报,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要兼顾个人意愿和国家需要,还要根据高校收费、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实事求是地慎重选报。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今年考生网上填报高校或专业志愿是如何规定的?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如下: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含农村自主选拔录取):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提前批自主招生的院校和专业,志愿直接填在提前批第一志愿栏;本科一批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栏供考生填报。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须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
提前批(除艺术外)、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设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艺术类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各批、段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同样是1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今年艺术类各批、段分别划定专业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填报在相关批次规定的位置,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批次的1所招收民族预科班的高校志愿。有的高校预科班分专业方向,考生可选报1—5个预科班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在相关批次所规定的位置;其他批次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须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
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重新在网上填报1—6个平行的高校志愿(艺术类征集志愿除外),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3.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和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修改两次,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二,考生填报志愿应以《招生考试之友》合刊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高校、专业名称和代号为准,各批次志愿中的高校和专业代号必须与“专业目录”相应录取批次中公布的高校和专业代号相一致,否则将无法填报志愿和录取。
第三,考生填报志愿要注意分清科类,准确填报。文科考生要从文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理科考生要从理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同样,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类考生要从“专业目录”相应类别选择高校和专业。
第四,符合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专项本科批次计划志愿。
4.提前录取的学校能否兼报?为什么?
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高校志愿时,对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等六类高校,对考生都有不同的特殊要求,如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专业术科等。有的要提前进行面试或考核测试,而且又都在一个批次同时录取,考生兼报就无法投档。因此,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5.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高校的考生有何照顾政策?
对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及对口招生、专升本)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高校的考生,如果所报高校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省外高校对此项规定的认定意见,在招生专业计划中有说明,请考生注意查阅。
6.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招生如何实施?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次是国家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贫困地区的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志愿的考生必须具有2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已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并通过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资格;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是我省安排一定数量的在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实施招收本省农村学生的地方重点高校专项计划。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志愿的必须是已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的农村学生(考生类别为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均单独设立批次,原则上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省招办按照高校专项计划120%的比例投档,高校在提档线上依据考生投档总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这是给农村学生上本科一批的高校提供多次机会,请农村学生一定要把握机会。
7.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定向生如何录取?
定向生,就是定向就业招生,是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就业去向的招生计划形式。高校可安排面向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军工、国防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其目的是为了解决艰苦行业、地区以及军工、国防等高层次人才需求问题,不是对某一局部地区、单位人员子女的照顾或福利。
高校定向就业专业计划按专业单列,单独编制专业代号。
定向就业招生随学校相应批次同时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定向西藏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根据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或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后公开征集志愿,其余各批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定向招生高校和用人单位不得对考生附加额外条件,不得向考生收取定向培养费,毕业后用人单位要为考生安排工作。国家严禁利用定向就业招生政策指定生源,随意降低考试成绩要求或向考生乱收费。
8.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如何招生?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是党和国家为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人才而定的特殊政策措施。
(1)生源范围
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经照顾对象资格审核通过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录取标准
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80分。
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专科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60分。
民族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专科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40分。
(3)志愿填报和录取程序
民族班志愿随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专业志愿的相应批次一起填报。
预科班志愿随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相应批次填报在对应的预科志愿栏内。
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各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其中,报考民族班志愿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与相应本、专科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同时投档;报考预科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预科志愿投档。
(4)预科培养
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全国高校本、专科预科阶段培养实行相对集中办学。被录取的预科新生先在指定的预科培养学校集中进行1年~2年预科阶段学习。学生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招生学校发本(专)科录取通知书。被预科班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预科培养学校报到。
(5)民族班已录取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到。
9.什么是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 什么是独立学院?
(1)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是成人高等学校招收参加普通高考学生的简称,该类专科班经过教育部审核具备招收普通高考学生资格,与普通高校录取条件相同。学生入校后学习、毕业后颁发毕业证及就业政策等,与其他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待遇一样。
(2)独立学院是经教育部审定的普通高校按照新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除颁发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外,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10.艺术类高校(或专业)招生有哪些规定?
(1)考生什么时间填报艺术类高校(或专业)志愿?
报考艺术学校(或专业)的考生,在6月25日8:00—28日18:00网上填报艺术类本、专科志愿;6月30日—7月2日书面签字确认志愿。
(2)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有何规定和要求?
艺术类考生填报艺术类高校(或专业)志愿应填在提前录取艺术类志愿栏内。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未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或省统考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高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类考生除填报提前批艺术类高校录取志愿外,可兼报非提前批次普通类高校志愿。
(3)艺术高校(或专业)如何录取?
艺术高校(或专业)录取工作分本科A段、本科B段和高职高专三个批次进行。本科分A、B段,与提前批次和本科一批同时间录取。高职高专录取,与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同时间分别进行。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将按不同类别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艺术类本科A段、本科B段、专科的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文化双上线的原则,依据高校确定的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在网上择优录取。
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进行专业校考的高校录取时,要求考生省统考的专业成绩和校考的专业成绩均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的录取控制线以上,依据高校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向招生高校提供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
按照志愿投档后仍不能录取满额的高校,将征集志愿。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高校在全省专业省统考合格考生中征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只在本校专业合格生源内征集志愿。
录取新生的文化分数线,除教育部规定的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本科学校和13所参照高校自行划定分数线外,其他高校均执行我省划定的分数线。
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所报艺术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参加普通类学校录取。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了解有关学校的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11.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哪几批?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今年分七批进行,依次为提前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体育和艺术类本科(艺术类本科分为A、B两段,B段原则上为独立高校、民办高校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高校为A段)、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类、司法类、航海类专业、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小语种),以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经教育部批准、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参加提前批录取;“211工程”院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三批录取;其他高校的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二批录取;体育、艺术类专科专业与本科二批同时间段分别录取,兼报普通类者,优先录取体育、艺术类,后录取兼报的普通类;本科高校专科班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高校设置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校高职高专专业、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等参加高职高专批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本校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12.我省如何实施网上录取?
我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网上录取实施办法是:根据省划定的文、理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体育、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同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比例,省招办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1)本科一批先投放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档案,高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调整相应招生计划。之后,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省招办按计划数的120%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后确定投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2)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省外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本省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确定。除第一志愿批量投档外,补充投档和其他志愿投档均按高校计划余额100%投档。
(3)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后不再补充投档,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可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省招办在每批投档结束后,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
需要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要注意录取期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新闻媒体有关信息,按时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4)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高校招生章程中有关内容与国家和我省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和我省规定为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5)高等学校根据省招办远程录取网上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省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确认表仅在本科三批民办院校和独立院校中使用)、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
(6)省招办和高校须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到市、县招办招生服务大厅查询,或通过高校公布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7) 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区)招办统一管理。已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县(区)招办领取本人的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给高校。新生入学后,高校将组织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的县(区)招办。
13.被录取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为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省招办根据高校报送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在本省录取考生数据库中对相应考生予以注销,并对这部分考生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14.招生补录的相关事宜
按照教育部规定,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再补录。对专科层次新生报到不足的省内高校,高校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省招办统一在我省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重新征集志愿,按照原定录取规则,组织省内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时间一般在9月份。届时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新闻媒体公布,请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按时在网上填报志愿。补录时不办理任何改录手续。